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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20年7月9日
来源: 中国材料研究学会
2016年6月,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自此,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精神,要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据此,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本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制定如下工作流程,以提供科学、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专业化评价服务。一、会前提交材料(至少提前20天)(一)鉴定申请材料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2、鉴定材料:1) 工作报告;2) 技术报告;3) 第三方检测报告;4) 查新报告;5) 用户报告(应用证明);6) 知识产权;7) 经济效益证明;8) 奖励证明;9) 荣誉证明;10) 其它证明材料。(二)鉴定费用每项成果鉴定费用:团体会员单位5万元;其他社会单位6万元。费用包括:1、专家劳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会议期间专家食宿费;3、专家市内交通费用;4、管理费。二、秘书处对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查三、确定专家人选专家宜选择熟悉被鉴定成果专业的小同行专家,7-15位(奇数为宜)。被鉴定单位可推荐10-15位候选专家,由学会确定最终专家名单。四、起草会议通知和邀请函,并逐一通知与会专家,确定专家组长。五、将鉴定资料逐一发给专家,请专家预审。六、制定会议手册(参会须知、议程、人员等)。七、起草鉴定意见初稿,可由被鉴定单位起草,会议现场根据专家意见再行修改。八、召开鉴定会(由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会议)。九、鉴定会后资料存档对鉴定会材料进行整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分别进行存档。